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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评判等级(期货交易评判等级划分)

期货交易评判等级(期货交易评判等级划分)交易所认定为最佳交易…

期货交易评判等级(期货交易评判等级划分)

期货交易评判等级(期货交易评判等级划分)

交易所认定为最佳交易

国内期货交易评价等级

1、 具有规范性

交易所所有的期货交易,应该是信用度比较高的期货交易,而不是任何一个特别的交易所。国内期货交易所只能采用全市场期货交易评定等级,期货交易所是唯一可以根据一定法律法规的。该类交易所为最具权威性的期货交易场所,其监管内容应当包括该交易所交易会员在监管国家期货业协会备案的。交易所会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规。

2、 交易所监管制度

期货交易是指期货交易者直接到期货交易所买卖期货合约,然后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每个交易所都有对应的期货交易品种。

3、 交易保证金

期货交易的保证金一般为成交金额的5%,按照目前市场价为判断,交易保证金在期货合约上的比例是4%,一般为交易者的最低准备金,期货公司会在交易所保证金基础上加收3%,也就是每次交易总额的3%-5%,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交易者能够以小博大。

4、 结算价

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结算价是进行当日未平仓合约盈亏结算和制订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额的依据。

5、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根据期货合约交割月份的不同,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有很多种,包括早、中、晚、晚、中、远期等。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中,有些期货合约具有日内无交易和隔日交易的交易模式,也有些期货合约不具有夜盘交易。

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收取标准,从合约开始到最后交易日前一有五个交易日收盘均不低于交易所收取标准。

6、 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客户交易结算准备金余额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客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期货公司有权对该客户的持仓实施强行平仓。对于已确定进入交割月的未平仓合约,由交易所按照“逐日盯市”的原则,对该客户持仓实施强行平仓。

7、 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最大持仓限制标准。大户报告制度有利于提高大户报告的准确性和准确性,增加交易机会。

8、 风险警示制度

风险警示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合约价格的连续5日大幅度涨跌幅、交易风险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风险承受能力时,交易所为提醒会员或客户对风险采取的提醒、揭示等措施。风险警示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限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合约价格的投机头寸超过规定的风险承受能力,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超过规定的风险承受能力,交易所为提高客户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提高客户交易保证金水平的规定。风险警示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合约价格的连续5日大幅度涨跌幅、交易风险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风险承受能力时,交易所为该客户发出警告,或者提醒,或者采取的强制措施。

9、 强行平仓制度

期货交易评判等级(期货交易评判等级划分)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限内补足,或者当客户的违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交易所为该客户强制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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