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期货交割标准(大豆期货交割标准品)
如大豆现货价格按照期货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计算,有参考价值。如大豆期货价格出现不一致情况,则仓库、入库价格、出库价格及出库价格均参照本月度期货价格执行。
如大豆期货价格出现异常情况,仓库、入库价格及出库价格均参照前一交易日期货价格执行。
2、大豆期货交割标准(大豆期货交割标准品)
大豆期货交割标准品,就是用大豆作为标准的大豆,其中国标三等、二等及以上等级大豆,在东北、华北地区特别多,主要用于养殖、加工及销售。
1、标准品
标准品包括国标《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其中标准品包括A级、B级、C级、D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E级。
2、上市交易品种
上市交易品种包括大豆、豆油、豆粕、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焦炭、焦煤、铁矿石、胶合板、纤维板、鸡蛋、玉米淀粉、粳米、苯乙烯、玉米期权。
3、交易保证金标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
期货合约价值的5%,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4、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8%,下一交易日起恢复交易。
5、结算价交易保证金标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
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8%,下一交易日起恢大豆期货行情 复交易。
6、交易手续费标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
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
7、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
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8、合约月份
一般月份为1月、3月、6月、9月、10月、11月、12月、12月、1年1年1月、2年1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1年1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2月;
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为合约价值的万分之0.5(非主力合约,下同),当日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手续费标准为万分之0.2(非主力合约),隔夜持仓同方向单边收取。
9、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交割品级检验检疫合格,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质检机构在交易所交割的生猪质量安全存管银行开具的检验证书。生猪期货交割地点为中粮期货,交割地点为大连商品交易所。
国内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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