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
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为股指期货基准价,基准交割日是基准交割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交割结算价的计算方法为: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取某一特定日期合约的成交价格。一般来说,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与最后交易日的价格一致。
上证所交易规则中明确规定,当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低于25000点时,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的持仓应当为0手。在触发交割指数时,交易所有权对投资者持仓实施平仓,交割结算价取某一特定日期合约的成交价格。股指期货到期前一日收盘价为成交价格。(注意,交割结算价并非定数)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在股指期货交割前一日收盘后,有持仓和未平仓合约的,应当立即通知相关会员或客户,并将该持仓调整为与其交割结算价持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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