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的规则(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1.股指期货合约的标的物为沪深300指数(指数代码IF),交易单位为300股(指数)。
2.合约的到期月份是最近两个连续月份的合约,在交割前一个月的15个交易日,下单以后,要连续持仓2个月以上。
3.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合约到期月份的15个交易日。
4.交割方式:现金交割。
5.最后交易日是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工作日,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是股指期货交割日期的15日。
6.交割地点:股指期货的交割地点是交易所指定的,不一定是某个投资者的个人。在完成交割的最后期限之前,最后交易日是沪深300指数期货交割日的最后期限。
以上是“股指期货交割日有哪些,交易所规定交割手续费多少?”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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