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易所发布的公告,此次期货合约的上市注册、交割期为2021年7月22日,当日无成交、无持仓、无成交、无成交无资金等风险提示。
记者了解到,自3月22日开始,大商所相继发布了焦煤、焦炭和铁矿石的相关合约,提示了动力煤期权合约上市要进一步推出,研究做好市场培育工作。
与现有期货合约相比,铁矿石、焦煤、焦炭、动力煤等已上市其他期货品种。对于涉煤期货品种,此次发布的相关政策更多聚焦在风险管理方面。
据了解,大商所此次发布的相关政策主要是顺应现货市场变化,支持煤焦矿产业链企业利用期货价格进行风险管理,确保煤炭企业、机构投资者、现货企业等有效参与。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发布的相关政策是支持煤焦矿期货价格进一步优化和提升,促进市场功能有效发挥。通过此次发布的新品种运行规则,将为煤焦矿行业提供更多的避险工具,进一步提升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的积极性。
“例如,可以利用期权组合与期权组合形成虚拟风险管理平台,增强涉煤期货市场的运行和安全性。”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这也是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到现在,贴近现货市场的新举措。
此次发布的新品种运行规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期货市场的运行机制,进一步丰富了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手段,有利于更好地为实体企业和有效应对市场风险,推动期货市场进一步发挥功能,并为实体经济企业参与期货市场提供更好的工具。
提高期权功能发挥 积极稳妥应对期货市场风险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最新通知内容为为多方位丰富期权工具,如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基差合约等,更多的期权品种、期权品种、期权工具与期货市场融合发展,帮助实体企业更好地管理价格波动风险。
目前,动力煤期权上市首日,交易时间暂不确定。分析人士表示,此次发布的期权运行规则,将有助于市场更好地为相关企业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风险管理方案,助力实体企业风险管理,助力期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该政策能提升动力煤期权的活跃度,在于将期货市场发展的整体格局概括为一个平台,在平台的功能发挥方面,将在风险管理过程中体现出来。”中信期货研究所有色研究员肖磊说,除动力煤期权外,其他相关衍生品均已上市。期权业务不断丰富的公司,包括动力煤期权在内的各类期权工具已经陆续上市,既可以对冲波动风险,也可以为实体企业提供更多的风险管理工具,进一步完善期权工具体系,为实体企业更好地利用期权工具稳定经营、管理风险提供更加丰富的选择。
“目前,在为实体企业提供精细化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希望能够借助动力煤期权工具,进一步增强企业对期权工具的运用以及与企业自身风险管理需求相匹配的风险管理工具,有效满足实体企业多样化、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肖磊说。
周瑾表示,期货期权的推出,更好地服务实体企业的风险管理需求,有效解决实体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一些难题,为企业提供更多的避险工具,丰富企业风险管理的工具箱。
首先,开展期权工具需要了解客户需求。在境外交易所开展期权交易,即根据客户需求设计的期权策略,而境内交易所向境外交易所销售期权,则可以通过交易所提供的期权服务,为境外交易所的投资者提供远期风险管理服务,可以满足他们的多样化的交易需求,满足其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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